关于取消小灵通七彩铃音音效费2元/5首收费功能的通告
2005-12-20
接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通知,自2005年12月20日取消小灵通七彩铃音音效费2元/5首的收费功能,恢复标准资费。
2006年1月开始,七彩铃音音效使用费将实行自然月收费,为了避免12月21日~31日期间向用户多收费,取消2元/5首收费功能,实行按次收费功能。
用户铃音库内原有下载的2元/5首的铃音仍然存在,铃音版权期到前,系统提前一个星期以短信方式通知用户,到期后系统自动删除铃音库内的铃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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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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